時間:2022-09-1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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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代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監測、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出水的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2022年第三季度,代縣疾控中心委托具有資質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山西寧宇通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全市統一委托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我縣城區三個片區(祥意小區、匯豐小區、代縣法院)用戶的水龍頭水質進行了檢測,各采樣點的水龍頭水質的監測指標均合格?,F將代縣2022年第三季度城區用戶水龍頭水質檢測信息予以公示。
附:代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于申請公示我縣2022年三季度城區用戶水龍頭水質監測信息的報告
代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2022年9月19日